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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鸣2注册有过性侵行为不能在校外培训机构就职 江苏泰州姜堰检察院力促从业查询落地_新闻频道_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葛东升 姜检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李超)“核实检察机关反馈的相关情况后,已依法吊销有性侵违法行为人员的教师资格证,酌情对其他问题人员进行工作调整或作出处罚决定,感谢检察机关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双减”办)电话,区“双减”办是专门负责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的多部门合作组织的办公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收到《关于姜堰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违法犯罪情况核查的反馈函》后,已分流反馈到相关行政部门,要求依法从速提出处理意见。

  2023年8月,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时,发现李某某曾因猥亵他人被行政拘留,却被招聘为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者怠于履行从业查询义务。

  经调查,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这个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设立或挂靠租借经营变相逃避审批的情形,导致职能主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管、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存在疏漏等问题。

  2023年8月31日,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向职能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查处,并摸底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情况,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治理。

  同年10月16日,职能主管部门回函表示,已于9月约谈案涉培训机构,监督落实整改要求,同时督促未审批机构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并组织已审批机构签订从业人员管理承诺书,指导机构开展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

  2023年10月8日,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双减”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就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从业查询和禁止制度实施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助推区“双减”办牵头,当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2023年12月19日,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双减”办等多部门会签《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从业查询制度实施细则》,细化规定从业查询和禁止制度实施对象、管理要求、实施责任和工作流程等,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防范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一周后,姜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依照上述《实施细则》对全区31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1088名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从业查询,迅速将问题人员相关情况以检察提示函的形式向“双减”办反馈。

  截至目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已约谈16家校外培训机构并提出整改意见,12名问题人员被解雇或调岗。

责任编辑:纪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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